近日,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命名表彰2016—2018年度江苏省文明行业和江苏省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的决定》(苏文明委〔2019〕15号),我所获得2016—2018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在省、市文明办的关心和支持下,所党委高度重视,紧紧围绕创建文明单位的目标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根本,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积极探索新时期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之路,不断加强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建设。
全所职工发挥主人翁意识,自觉开展文明单位创建,经过前期的积极动员、精心组织、宣传教育,向上向善的单位风气更加浓厚,职工的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有了明显提升,在文明单位检查审核中顺利获得“江苏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文明单位创建是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实践,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重要载体,是把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落到实处的有效途径。我所将充分利用省级文明单位创建的有力契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1.10.25
2021.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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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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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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