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学术修养和合作精神。
(二)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门知识以及必需的实验技能,熟悉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具有较强的分析、表达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从事医学寄生虫学科学研究或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从事科学研究及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具有实事求是、独立思考、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
(三)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文献,能用外文撰写论文摘要,并具有一定的听、说能力。
二、培养对象
以“全国统考”方式录取入学攻读硕士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职人员。
三、培养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
学科专业:医学、病原生物学
研究方向:1、寄生虫分子生物学;2、寄生虫感染免疫学;3、寄生虫病流行病学;4、媒介生物学与控制。
四、培养年限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根据培养情况可适当提前或延长学习年限(6个月-1年),如提前通过学位课程考试,达到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并完成学位课题研究工作和综述撰写,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可提前毕业。对于未能在三年内完成上述要求者,可相应延长培养时间,延长期间其学习及生活费用自理。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总学分不低于29学分,包括选修课学分和必修课学分(选修课程由指导老师根据研究工作选定),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为5学分,以学生自学为主,导师定期指导,相关专业文献阅读并撰写综述至少1篇。
(一)研究生课程分为必修课、选修课和专业课。在导师指导下根据各自的研究方向、学术背景和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进行选课。三类课程学分要求如下:
(1) 公共课17学分:硕士学位英语5学分、政治课3学分等。
(2) 专业课学分5学分:专业英语1学分、寄生虫学2学分、年度考核2学分。
(3) 选修课学分根据总学分要求确定。
(二)研究生在培养期间应积极参与各类学术交流活动,在论文研究阶段,须结合论文至少作两次报告(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报告),并提交书面材料,经考核合格后,计2学分。
六、培养方式
(一)制定培养计划:研究生培养计划是每一位研究生培养的主要依据(导师、研究生及指导小组制订),培养计划包括研究方向,学位课程,学位课题研究工作安排及指导小组成员等。
(1)研究方向:由导师及指导小组共同商定。
(2)学位课程:硕士研究生入学后,去相关院校学习前,导师根据各学科专业培养方案中课程设置要求,与研究生共同拟定研究生课程计划(一式二份,一份送院校研究生处,一份存本所科教科。)
(3)培养计划的拟定应在研究生入学后一年内完成,研究生培养计划应一式三份,一份报科教科,导师一份,研究生本人一份。研究生在整个培养过程中应按培养计划执行。研究生管理部门及导师应定期检查研究生培养计划落实情况。无研究生培养计划者,不得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二)对研究生严格按培养计划执行
(1)为保证研究生质量,研究生入学后第一学期,攻读公共必修课和选修课,参加相关的学术活动,参加所在院校的政治活动和社会活动,学生应每月一次向导师汇报学习情况。
(2)第二学期,在导师及指导小组的指导下,研究生在本所进行专业课和专业外语的学习,并在第二学期结束前完成专业课的考试;
(3)第三学期,导师指导学生查阅文献、调研分析、选题及完成课题前期探索性实验工作,并在导师和所学术委员会指导下完成开题报告。选题应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并考虑符合本所研究生培养方向、本专业实验室或现场的仪器设备、试验条件、学生的特长和兴趣等方面的因素,同时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创新性和适当的难度。开题未通过需经过调整后,重新开题。
(4)第四学期,研究生积极参与所科学术交流,导师严格指导和掌握研究生课题进展情况,并指导研究生撰写、修改综述或论著。
(5)第五学期,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文献综述、课题研究和毕业论文初稿撰写,并在导师和所学术委员会指导下完成中期考核。考核未通过,需经过整改后重新考核。通过中期考核的研究生,方可继续进行学位论文研究工作。
(6)第六学期,研究生积极完成课题相关实验工作,论文定稿,评议送审,申请论文答辩,并在导师指导下完成预答辩和毕业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答辩成绩按优秀、良好、中、及格、不及格计。
研究生在三年培养过程中要结合研究课题,参加学术交流和社会实践,提高专业水平,巩固专业思想。并与本所职工一起,参加导师所在科室以及本所的政治、业务学习和社会活动。
七、考核方式
(一)公共必修课及选修课在相关院校参加考试考核带回学习成绩单交给本所研究生管理部门;
(二)专业课及专业外语由导师根据具体要求通过考试、译文、写综述等方式进行考核。
(三)年度考核由科教科根据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情况进行打分。
(四)在每一学年结束前,研究生本人需填写年度考核表,对课程学习情况、政治思想表现及科研进度情况进行总结,并由导师审核,交研究生管理部门。
八、学位论文要求
(一)硕士研究生须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研究工作。
(二)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内容包括中英文摘要、前言以及论文主要内容和结论等,简要介绍研究生在自己的研究领域已做工作及发展趋势等(具体论文内容参照学位论文撰写格式)。
(三)学位论文要求概念清楚、立论正确、分析严谨、计算正确、图表清晰、语句通顺,有一定的学术深度,能反映作者坚实的理论基础、实验技能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四)学位论文中提出的结论和建议,应以研究生本人的科研、实验或计算结果为依据,并在某一方面有新的见解。与他人合作或在前人基础上继续进行的研究,须在论文中明确标注。
(五)研究生撰写学位论文,应遵守《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管理条例》,严禁各种违反学术道德的学术不端行为,如有违反,将根据规定进行处罚。
九、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
(一)研究生完成培养计划中的全部学位课程,并获得至少34学分以上;学位论文经导师审阅稿并送有关专家评阅通过后,可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具体步骤详见毕业答辩规定及流程)。
(二)获硕士学位者在读期间应有1篇以上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在省级以上核心期刊上发表。
(三)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方可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学位授予须经所学位评走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授予。
十、组织与管理
研究生培养由学术委员会指导、导师负责和科室集体培养相结合。由导师与科室同志共同协商成立指导小组,指导小组由3人组成。
十一、本方案由科教科负责解释。
2014.04.13
2014.04.13
2014.04.13
2013.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