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防范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根据国务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以及省、市卫生健康委的规定,依据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8)和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BSL-2)等级标准,明确BSL-2实验室必须备案管理。省血防所中心实验室从2016年起对实验室进行部分功能调整,环境改造、添置仪器设备、组织实验人员参加生物安全培训。并针对省、市专家组初审考核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再次对实验室软硬件进行了改进,于2017年5月首次顺利通过考核验收。有4个实验室达到BSL-2生物安全标准,完成备案工作。今年继续通过考核,获得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发的备案证书。
2021.10.25
202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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